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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计量数据管理和应用的指导意见》(全文及解读)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计量数据管理和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计量数据归集挖掘和管理应用,充分发挥计量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指导意见》指出


    到2035年,计量数据归集共享规模显著提升,计量数据与产业链供应链结合更加紧密,计量数据潜能进一步释放。在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30家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挖掘和推广100个计量数据应用优秀案例,探索建立国家标准参考数据库,计量数据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指导意见》明确20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加强计量数据管理制度建设。围绕计量数字化转型发展中不断涌现的新场景新应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构建与计量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全国数字计量技术委员会作用,支持引导具有技术实力的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参与,着力构建完善计量数据技术规范体系,保障计量数据安全使用、有序流动。

    加强计量数据技术创新。推动计量数据与量子信息、先进计算、未来网络等前沿技术融合发展,加快计量数据采集汇交、建模分析、质量评估等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升计量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推动计量数字化转型。推动建立国家标准参考数据委员会,探索研究标准参考数据管理制度,在质谱、热物性、X射线电子能谱、先进材料、人工智能等领域建立国家标准参考数据中心,探索构建标准参考数据库。

    加强计量数据资源建设。探索建立计量数据管理应用和共建共享机制,鼓励支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计量数据信息归集,实现多源异构计量数据的高质量融合和汇聚。综合运用5G、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动计量基标准数据有效利用。强化民生领域计量器具数据归集,创新计量监管模式,提升计量监管效能。推动企业加强计量数据积累和应用,推动计量数据与生产研发、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激发计量数据潜能。

    推动计量数据融合应用。摸清计量数据应用需求,探索建立国家计量数据需求库,推动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与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等单位合作,稳步推进数据共享。探索建立国家工业计量基础数据库,研究建立碳计量标准参考数据库,加强人工智能等领域计量数据集建设,促进计量数据与产业相融相长。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优先建设一批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推广一批计量数据应用优秀案例,深化计量数据融合赋能。

    《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有效推动计量数据科学化、系统化管理,强化计量数据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充分挖掘释放计量数据效能,促进计量数据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计量支撑。


《关于加强计量数据管理和应用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计量数据归集挖掘和管理应用,充分发挥计量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计量数据管理和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做好《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发展数字经济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数据增列为生产要素。计量数据是指在计量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原始数据及其生成数据,具有溯源性和可信度,是国家重要基础性战略资源,也是新的生产要素。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与医疗、先进制造、交通、能源等民生产业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领域的深度融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行业计量数据应用技术迅猛发展,应用形式不断创新,应用规模呈现出爆发态势。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计量工作的决策部署,抓住计量量子化变革和数字化转型新机遇,提升计量数据治理能力和应用效能,推动计量由“计量器具管理”转向“计量数据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在总结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精准医疗)、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智慧电力)两个试点的基础上,印发实施《指导意见》,对推动计量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指导意见》的目的

    当前,我国在计量数据开发利用、开放共享和安全保护等方面还有很大改进空间,大量高价值的计量数据并未得到充分挖掘利用。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有关要求,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计量数据归集挖掘和管理应用,充分发挥计量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实施《指导意见》。


    三、《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

    到2035年,计量数据归集共享规模显著提升,计量数据与产业链供应链结合更加紧密,计量数据潜能进一步释放。在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30家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挖掘和推广100个计量数据应用优秀案例、探索建立国家标准参考数据库,计量数据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四、《指导意见》的重点任务

    围绕主要目标要求,《指导意见》明确了20项重点任务。

    在加强计量数据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健全计量数据管理模式,完善计量数据技术规范体系,强化计量数据安全管理。

   在加强计量数据技术创新方面,加强计量数据关键技术研究,推动计量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标准参考数据建设和管理。

    在加强计量数据资源建设方面,强化计量政务数据归集共享,推动计量基标准数据有效利用,释放民生计量数据应用效能,强化企业计量数据积累与应用。

    在推动计量数据融合应用方面,推动计量数据互通共享,提升计量数据应用深度,加强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建设。


    五、如何申请建设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的统一规划、技术论证和监督管理,推广计量数据应用优秀案例,深化计量数据融合赋能。鼓励具有计量数据资源实力的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联合计量数据建设应用上下游相关方,自愿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建立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申请单位可以通过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向省级人民政府进行汇报,由省级人民政府向市场监管总局正式提出申请;也可以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或学会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申请。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申请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进行技术论证和实地调研,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建立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市场监管总局对国家计量数据应用基地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向市场监管总局书面报告基地运行情况、计量数据资源建设情况、应用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后续建设规划等内容。市场监管总局定期组织专家对基地进行实地调研或阶段性评价,对建设成效不显著、专家评估不合格,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国家计量数据应用基地。

    支持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和社会治理需求,按照优中选优、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省级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建设。


    六、什么是标准参考数据,如何加强标准参考数据建设

    标准参考数据具有准确性、一致性、溯源性和权威性,经过长期积累、验证和迭代,是科学研究和生产活动的基础,是国家的重要技术资源。

    推动建立国家标准参考数据委员会,研究建立标准参考数据采集、整理、验证、审核等工作规范,探索研究标准参考数据管理制度。瞄准质谱、热物性、X射线电子能谱、先进材料、人工智能等领域,围绕生命健康、食品安全、环境监测等应用场景,推动建立国家标准参考数据中心,探索构建跨部门、多学科领域的国家标准参考数据库和具有行业地方特色的标准参考数据库。

    七、如何保障《指导意见》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统筹协同。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创新计量数据管理制度,高度重视计量数据管理和应用工作,围绕重点领域,加强对区域、行业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布局。推动建立跨部门统筹协同工作机制,积极构建政府领导、多方参与、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将其与部门、地方数字经济等工作紧密结合,夯实部门、地方政府对行业、区域计量数据管理的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计量数据建设管理和应用,大力提升计量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支撑保障。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支持各相关单位争取财税、科技以及人才保障支撑,汇集各方力量,加强计量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开发和运营服务,探索建立计量数据应用成果库。各类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应发挥支撑带动作用,加强技术帮扶,培育计量数字化转型生态。完善计量人才培养体系,培育既具备计量数据技术能力又熟悉行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调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计量数据管理和应用发展体系,挖掘一批计量数据建设应用优秀案例,推广一批计量数据建设管理典型经验,促进计量数据与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推动引领社会各方参与计量数据建设和应用工作。

    四是推进国际交流合作。鼓励相关企业和技术机构引进和吸收计量数据领域国际先进技术,积极参与国际计量组织计量数字化转型战略研究,推动计量数据技术能力与国际接轨。稳步探索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发展合作新模式,加大计量数据技术研究成果国际化应用和推广,不断提升我国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发展国际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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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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