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办计量检定员取证/复证技术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应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取消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91号)的决定,取消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事项,与注册计量师合并实施。自2016年9月18日起,
2016年6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要求取消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事项,与注册计量师合并实施。为落实国务院决定,现公告如下: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规定的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再受理《计量检定员证》办证、补证、延期以及变更等事宜。我公司培训中心将不再举办原计量检定员取证/复证技术培训,特此通知。
云南中检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8日